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一再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
2013年6月,习近平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2013年11月,习近平在青岛黄岛经济开发区考察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爆燃事故抢险工作时指出:要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2016年7月,习近平对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不能有丝毫疏漏。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完善体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2017年2月,习近平主持召开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强调:要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019年11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制。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2020年4月,习近平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生命重于泰山。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021年6月,习近平在青海考察时强调: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022年3月,“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组织搜救,妥善处置善后,并委派国务院领导同志赴广西梧州指导工作,3月24日又专门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31日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应急处置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在24日重要指示中指出,最近一段时间,交通、建筑、煤矿等方面安全事故多发,特别是“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习近平强调,安全生产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从实际工作看,仍有一些地方和行业安全责任没有压紧压实,工作措施没有抓实抓到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对在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落实到基层一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在全国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一再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
2013年6月,习近平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2013年11月,习近平在青岛黄岛经济开发区考察输油管线泄漏引发爆燃事故抢险工作时指出:要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
2016年7月,习近平对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要以安全为前提,不能有丝毫疏漏。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守土有责,敢于担当,完善体制,严格监管,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2017年2月,习近平主持召开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强调:要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019年11月,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制。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2020年4月,习近平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生命重于泰山。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021年6月,习近平在青海考察时强调: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要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022年3月,“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组织搜救,妥善处置善后,并委派国务院领导同志赴广西梧州指导工作,3月24日又专门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31日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应急处置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在24日重要指示中指出,最近一段时间,交通、建筑、煤矿等方面安全事故多发,特别是“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习近平强调,安全生产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从实际工作看,仍有一些地方和行业安全责任没有压紧压实,工作措施没有抓实抓到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对在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落实到基层一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在全国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