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有序衔接,5月16日,开原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召开专题业务学习会,会议由副检察长佟开春同志主持。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翟晖同志带领参会人员学习了《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并组织大家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进行业务研讨。会议明确要求,我院公诉部门全体干警应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需求,通过明确受案标准,使我院在受理监察委移送的案件时,能在双方的办案业务、程序和机制上形成对接,做好检察机关和监察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工作。
最后,副检察长佟开春同志强调,业务学习、研讨是我院长久以来的优良传统,应传承下去,推进我院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当前,监察体制改革已在全国逐步铺开,我院公诉部门干警应尽早掌握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有关规定,扎实开展检察工作。
为使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有序衔接,5月16日,开原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召开专题业务学习会,会议由副检察长佟开春同志主持。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翟晖同志带领参会人员学习了《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并组织大家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进行业务研讨。会议明确要求,我院公诉部门全体干警应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需求,通过明确受案标准,使我院在受理监察委移送的案件时,能在双方的办案业务、程序和机制上形成对接,做好检察机关和监察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工作。
最后,副检察长佟开春同志强调,业务学习、研讨是我院长久以来的优良传统,应传承下去,推进我院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当前,监察体制改革已在全国逐步铺开,我院公诉部门干警应尽早掌握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有关规定,扎实开展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