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诉源治理,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4月29日,开原市人民检察院向辖区内四家通信运营商制发检察建议书并公开宣告送达。
今年以来,开原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多起新类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诈骗金额已高达数百万元。在此类案件中,手机卡作为犯罪工具,在犯罪链条中起关键作用。司法实践中,此类犯罪被称为“手机口”诈骗。
经案件承办检察官梳理发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较多通信运营商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管理不规范、监管力度不足以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不到位等问题,为从源头上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开原市人民检察院对症施策,向辖区内四家通信运营商发送检察建议书,建议他们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严格落实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九个一律”工作要求、强化监管责任、完善风控措施、加强宣传力度,完善源头治理措施,督促通信运营商注重从源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四家通信运营商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均表示将对检察建议所提问题认真研究、深入剖析,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书面回复。
下一步,开原市人民检察院将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将办案职能向社会领域延伸,把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着重发现类案背后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持续推动诉源治理,以扎实有效的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手机口”诈骗是境外电信诈骗的一种新形式,操作中,行为人使用两部手机或架设GOIP设备,一端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一端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并通过音频转换设备使两端直接通话,以此将境外来电转换为本地号码,从而降低被害人警惕性。通话中诈骗分子使用多种话术诱骗被害人直接转账或进入下一诈骗环节。因诈骗终端处于境外,导致被诈骗资金难以追回,严重危害公民财产安全。广大人民群众要进一步提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切勿贪图蝇头小利,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为强化诉源治理,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4月29日,开原市人民检察院向辖区内四家通信运营商制发检察建议书并公开宣告送达。
今年以来,开原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多起新类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诈骗金额已高达数百万元。在此类案件中,手机卡作为犯罪工具,在犯罪链条中起关键作用。司法实践中,此类犯罪被称为“手机口”诈骗。
经案件承办检察官梳理发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较多通信运营商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管理不规范、监管力度不足以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不到位等问题,为从源头上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开原市人民检察院对症施策,向辖区内四家通信运营商发送检察建议书,建议他们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严格落实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九个一律”工作要求、强化监管责任、完善风控措施、加强宣传力度,完善源头治理措施,督促通信运营商注重从源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四家通信运营商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均表示将对检察建议所提问题认真研究、深入剖析,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书面回复。
下一步,开原市人民检察院将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将办案职能向社会领域延伸,把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着重发现类案背后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持续推动诉源治理,以扎实有效的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手机口”诈骗是境外电信诈骗的一种新形式,操作中,行为人使用两部手机或架设GOIP设备,一端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一端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并通过音频转换设备使两端直接通话,以此将境外来电转换为本地号码,从而降低被害人警惕性。通话中诈骗分子使用多种话术诱骗被害人直接转账或进入下一诈骗环节。因诈骗终端处于境外,导致被诈骗资金难以追回,严重危害公民财产安全。广大人民群众要进一步提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切勿贪图蝇头小利,造成个人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