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无障碍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新时代辽宁精神
    新时代辽宁精神
    青年话振兴⑳丨王晓东:检察“慧眼”让“假官司”无处遁形
    时间:2024-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法律诉讼行为本来是解决争端、维护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一些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法律关系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做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这种行为我们称之为“虚假诉讼”,就是老百姓说的打“假官司”。这种行为不仅扰乱正常的司法秩序,更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也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诉讼”的规制和惩治力度。

    如何在形形色色的民事案件中发现“虚假诉讼”线索?如何在错综复杂的案情中还原事实真相?凭借多年的办案积累,我总结形成了“关注重点领域、紧盯异常案件”的工作方法。

    民间借贷案件是虚假诉讼的易发多发领域,80%以上的虚假诉讼都集中在该领域。如果案件又同时存在当事人关系特殊、庭审对抗性不足、调解结案迅速等异常情况,案件便很可能涉嫌虚假诉讼。

    2022年,省检察院牵头办理的谭某“2∙25”专案的调查一度陷入焦灼。长期以来,谭某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不法手段扰乱社会秩序、围猎司法人员、进行虚假诉讼、攫取不法利益,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不同于以往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使用殴打、恐吓等暴力行为牟利,谭某大多通过民事诉讼等“软暴力”方式“围猎”“套路”,攫取不法利益的手段更为隐蔽。

    鉴于此案特殊性,领导决定打破常规,让我牵头以评查谭某“2∙25”专案所涉系列民事案件的方式寻求突破。

    接到任务后,我对该专案中的重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评查,发现其中的很多案件都高度疑似虚假诉讼。经分析研判,我最终选取了“某科技公司民间借贷案”作为整个系列案件的突破口。

    之所以选取这个案件作为突破口,就是因为该案符合“重点领域、案件异常”的特征。一方面,该案的案由民间借贷是虚假诉讼易发高发领域;另一方面,该案存在四大异常特征:当事人之间无对抗;案件当天立案、当天分案、当天调解;案涉还款协议签订时,原告公司尚未成立;协议中提到的原债权人查不到工商注册信息,且行为人主观上又具备虚假诉讼动机。

    谭某控制的某实业公司拖欠某高校借款2000余万元,高校起诉该实业公司后,向法院申请查封其财产。谭某为对抗查封,以其实际控制的某科技公司为原告起诉实业公司索要“欠款”1500万元。该案在相关司法人员的配合下当日立案、当日分案、当日达成调解,并通过执行程序“成功”对抗了高校的债权。乍一看“合理合法”,仔细推敲矛盾重重,案涉还款协议签订时,原告某科技公司尚未成立,协议中提到的原债权人也查不到工商注册信息。

    虚假诉讼往往还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才能完成,背后往往都有“专业人士”出谋划策,此案也不例外。该案审判人员接受谭某请托,偏袒科技公司一方,在案件证据存在重大问题和矛盾的情况下,违法出具调解书。至此,谭某通过围猎司法人员以虚假诉讼攫取不法利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专案有了重大突破。

    从该“科技公司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开始,“2∙25”专案的办理也势如破竹。我们先后评查出70件问题案件,全部向法院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其中涉及虚假诉讼30件。同时,“案”和“人”同时监督、与职务犯罪侦察融合履职,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2人。此案也成为了辽宁检察机关以查处虚假诉讼为切口,助力净化政治生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今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省检察院党组将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确定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要举措,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不断提升服务保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努力为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贡献检察力量。


    您的位置:首页>新时代辽宁精神

    青年话振兴⑳丨王晓东:检察“慧眼”让“假官司”无处遁形

      2024-12-09
    法律诉讼行为本来是解决争端、维护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一些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法律关系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做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这种行为我们称之为“虚假诉讼”,就是老百姓说的打“假官司”。这种行为不仅扰乱正常的司法秩序,更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也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诉讼”的规制和惩治力度。

    如何在形形色色的民事案件中发现“虚假诉讼”线索?如何在错综复杂的案情中还原事实真相?凭借多年的办案积累,我总结形成了“关注重点领域、紧盯异常案件”的工作方法。

    民间借贷案件是虚假诉讼的易发多发领域,80%以上的虚假诉讼都集中在该领域。如果案件又同时存在当事人关系特殊、庭审对抗性不足、调解结案迅速等异常情况,案件便很可能涉嫌虚假诉讼。

    2022年,省检察院牵头办理的谭某“2∙25”专案的调查一度陷入焦灼。长期以来,谭某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不法手段扰乱社会秩序、围猎司法人员、进行虚假诉讼、攫取不法利益,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不同于以往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使用殴打、恐吓等暴力行为牟利,谭某大多通过民事诉讼等“软暴力”方式“围猎”“套路”,攫取不法利益的手段更为隐蔽。

    鉴于此案特殊性,领导决定打破常规,让我牵头以评查谭某“2∙25”专案所涉系列民事案件的方式寻求突破。

    接到任务后,我对该专案中的重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评查,发现其中的很多案件都高度疑似虚假诉讼。经分析研判,我最终选取了“某科技公司民间借贷案”作为整个系列案件的突破口。

    之所以选取这个案件作为突破口,就是因为该案符合“重点领域、案件异常”的特征。一方面,该案的案由民间借贷是虚假诉讼易发高发领域;另一方面,该案存在四大异常特征:当事人之间无对抗;案件当天立案、当天分案、当天调解;案涉还款协议签订时,原告公司尚未成立;协议中提到的原债权人查不到工商注册信息,且行为人主观上又具备虚假诉讼动机。

    谭某控制的某实业公司拖欠某高校借款2000余万元,高校起诉该实业公司后,向法院申请查封其财产。谭某为对抗查封,以其实际控制的某科技公司为原告起诉实业公司索要“欠款”1500万元。该案在相关司法人员的配合下当日立案、当日分案、当日达成调解,并通过执行程序“成功”对抗了高校的债权。乍一看“合理合法”,仔细推敲矛盾重重,案涉还款协议签订时,原告某科技公司尚未成立,协议中提到的原债权人也查不到工商注册信息。

    虚假诉讼往往还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才能完成,背后往往都有“专业人士”出谋划策,此案也不例外。该案审判人员接受谭某请托,偏袒科技公司一方,在案件证据存在重大问题和矛盾的情况下,违法出具调解书。至此,谭某通过围猎司法人员以虚假诉讼攫取不法利益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专案有了重大突破。

    从该“科技公司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开始,“2∙25”专案的办理也势如破竹。我们先后评查出70件问题案件,全部向法院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其中涉及虚假诉讼30件。同时,“案”和“人”同时监督、与职务犯罪侦察融合履职,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2人。此案也成为了辽宁检察机关以查处虚假诉讼为切口,助力净化政治生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今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省检察院党组将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确定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要举措,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工作,不断提升服务保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努力为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贡献检察力量。